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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七十五章 当然是要干掉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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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目前情况已经是比较明朗了。

    有一个心理变态的家伙提前锁住了旧货市场的大门,而且对方还拉了真正一三轮车的汽油,用作燃料。

    怪不得烧起来的时候,一下子就能冒出那么大的火。

    因为从整个无限循环的开始时出口就已经被锁住,逃出去是不可能的,那想要阻止对方放火,只能是阻止这个人。

    方法有几种。

    基本上可以分为被动和主动两种。

    主动就是对方主动放弃放火;被动,那就是别人帮他放弃。。

    “或许可以想法子让邻居阿姨他们帮忙。”

    林默这个时候跃跃欲试。

    之前他是在摸索阶段,属于熟悉这个无限循环的过程当中,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这才连续几次被干掉。

    但是在他熟悉了这个‘无限游戏’的玩法之后,事情就简单了。

    有了明确目的就好办。

    “凭借我自己的力量肯定没法子阻止一个成年人,所以我必然需要帮手。”林默现在思路清晰。

    他需要好好思考思考对应之策。

    首先就是掂量一下自己几斤几两。

    放在以前,林默要干掉那个纵火犯简直不要太容易,随便就能办到。

    可现在他只能用5岁天天的身体,一个五岁的小屁孩,指望这个身体想要靠单体武力阻止对方,那根本就是白日做梦。

    找帮手是唯一选择。

    问题是怎么找。

    找谁。

    邻居阿姨是一个不错的人选,别看对方是一个女的,但力气是真大,一般男人估摸都打不过她。

    但那个纵火犯似乎也挺厉害,光是邻居阿姨一个有可能不够。

    加上中年老板和保安绝对够了。

    问题是怎么在短时间内找到并且说服他们是个难题。

    还是同样的难点。

    怎么能让他们相信一个5岁孩子的话?

    这绝对是一项艰巨的挑战。

    林默做出的判断是,不能说实话。

    对。

    不能说实话。

    如果和邻居阿姨说,有一个疯子想要放火自杀,同时要和旧货市场里的人都同归于尽,猜猜对方会信吗?

    这话如果是一个成年人说的还好,一个5岁孩子说,对方百分之百不会相信。

    这事情林默已经试过。

    白搭。

    和其他人说应该也是同样的效果,即便是对方相信,可能时间上也来不及了。

    林默心思电转。

    他想到了一个法子。

    照例用他的法子逃出屋子,邻居阿姨在后面追赶,林默冲进中年老板的铺子,直接一巴掌在对方脸上打了个耳光。

    趁中年老板没反应过来,朝着那个纵火犯的方向冲过去。

    这一次他用的时间比上一次还要快一分钟。

    别看只是一分钟,所带来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。

    那个纵火犯正推着三轮车往前走,不远处,还有一个市场的保安走过。

    好机会。

    林默扯着嗓子大喊一声:“抓小偷了!”

    旧货市场里做买卖的人,最讨厌的就是小偷和贼,这地方丢东西已经是常态了。

    “哪儿有小偷?”

    “小偷,在哪?”

    那边保安跑了过来,还有周围一个商户的老板也探头出来,邻居阿姨和中年老板也追了过来,就看到小天天在指着前面一个推三轮车的人,喊小偷。

    他们下意识的朝那人看去。

    对方眼中闪过一丝阴冷,甚至是慌乱。

    而这一幕, 刚好被众人看到。

    这一下, 即便是心有怀疑的人也觉得这人鬼鬼祟祟,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。

    大家围了过去。

    林默心中暗暗得意,看样子,情况终于开始朝着自己可以把控的局面靠近了, 这一次就是一个完美开局。

    现在有四个人围过去,接下来人会更多。

    众目睽睽之下, 那个纵火犯绝对没机会再点火, 因为稍微有一点异动就会被发现。

    林默觉得问题不大。

    甚至认为, 这一波他赢了。

    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超出了林默的预料。

    那个纵火犯低着头,突然从怀里抽出一把刀, 直接就刺进了市场保安的胸口。

    刺入就拔出来,然后调转方向,刺向中年老板。

    这一次, 刺穿了脖子。

    眨眼之间就连杀两人。

    “我靠, 有没有搞错?有这身手和狠辣的劲儿, 直接动刀子就行了, 干嘛还要放火?”林默看到这一幕是忍不住骂了一句。

    就在他嘀咕的时候,另外一个男老板也死在了对方的刀下, 男老板试图搏斗一下,但明显不是对手。

    纵火犯顺利拿下三杀,直接看向邻居阿姨。

    后者吓蒙了。

    开始尖叫逃跑。

    这个反应很正常, 换谁看到这一幕也得吓的双手发麻脑袋空空。

    林默没有跑。

    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着纵火犯冲过去。

    跑也是死,不跑也是死, 以林默的性子,他绝不可能坐以待毙。

    你杀我, 我也得从你身上咬下一口肉。

    可惜壮志雄心,奈何只有孩童之力。

    砖头只能勉强举起来, 砸不到对方腰部向上的位置,那就只能朝着下面来。

    砸到对方脚上。

    应该很疼,因为对方惨叫一声。

    但下一刻,林默就被一脚踹开。

    那简直是天旋地转,林默险些被踹的背过气去。

    反应过来抬头去看,邻居阿姨已经死在了对方刀下。

    那人看了地上的林默一眼,冷笑一声, 将油桶打开,汽油浇了林默一身,然后拿出了打火机,点着。

    重新睁开眼, 林默依旧是继续执行他的计划。

    但是这一次他将计划作出了调整。

    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劣势,这一点不假;但同样,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优势。

    那就是非常容易让对方忽视。

    按理说,上一次砖头是砸不到对方的。

    但因为轻敌,或者说对方的第一目标并不是林默,所以才能让林默用砖头偷袭成功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,那就用更致命的武器攻击。

    例如,水果刀!

    这屋子里就有一把,林默之前见过,就在前面一个抽屉里。

    从抽屉里拿出来看了看。

    质地非常一般,也不锋利,但如果用刺击,捅破皮肤和肌肉还是很容易的。

    用上一次的方法,林默再一次成功的见到了那个纵火犯。

    这一次和之前的过程几乎一样,但不一样的是,林默手里反握着刀,藏在袖口里,他在寻找机会。

    机会这种东西,大都是稍瞬即逝。

    重点就是看能不能把握住。

    林默这次把握住了。

    在最佳攻击机会出现之前,他就已经开始动了,几乎榨干了这个5岁小孩所有的潜力往前冲。

    看准时机,手腕一扭,刀尖朝前,一刀就刺入了对方的脖子。

    这个时机,是对方弯腰的那一瞬间。

    林默抓的非常好。

    水果刀全部刺入,直至刀柄。